一种建筑工地用警示装置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建筑工地用警示装置,包括起警示作用的警示结构、转动支撑所述警示结构的支撑结构和位于所述支撑结构底部的底座,所述警示结构包括警示部、竖直设置于该警示部底部的警示杆,所述警示杆与所述支撑结构配合后可沿竖直平面旋转,所述警示杆另一端设置有在其旋转过程中对所述警示部配重的摆动块。有益效果在于:通过采用警示箱、警示杆和摆动块组成的警示结构,配合旋转架后,可在有风环境下摆动卸力,在风停后复位,从而提供稳定的警示效果;通过将支撑结构与警示结构分离设置,可方便运输、拆卸和装配,且无需外部固定,安装操作便捷;警示箱可在有风环境下摆动,在施工工地现场提供更醒目警示,提高警示效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建筑工地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800231.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0-24
授权号 :
CN211446683U
授权日 :
2020-09-08
发明人 :
宋彬彬王传林赵振泉
申请人 :
赵振泉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名士豪庭二区19号楼一单元304
代理机构 :
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姜宇
优先权 :
CN201921800231.5
主分类号 :
E01F9/688
IPC分类号 :
E01F9/688  E01F9/65  E01F9/615  E01F9/40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88
自由直立的
法律状态
2020-11-20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E01F 9/688
登记生效日 : 20201110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赵振泉
变更后权利人 : 江苏华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250014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名士豪庭二区19号楼一单元304
变更后权利人 : 223800 江苏省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水杉大道1号
2020-09-0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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