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耳鼻喉科检查用照明装置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耳鼻喉科检查用照明装置,针对现有技术中耳鼻喉科检查用照明装置功能性单一的问题,现提出如下方案,其包括头带和照明装置本体,所述头带的一侧中间位置固定有固定框,所述照明装置本体由安装座和底座组成,所述安装座的底部一侧固定有固定板,所述安装座的底部开设有安装槽,安装槽的内部固定有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外部套设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的底部延伸至安装槽的外部,所述连接块的底部固定有夹板。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设计巧妙,操作简单,不仅方便将照明装置本体固定在头带上使用,也可以将照明装置本体固定在桌面使用,扩大了照明装置本体的使用范围,易于推广。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耳鼻喉科检查用照明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839994.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0-30
授权号 :
CN211146139U
授权日 :
2020-07-31
发明人 :
周良汪胜超
申请人 :
周良
申请人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69号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
代理机构 :
重庆市诺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卢玲
优先权 :
CN201921839994.0
主分类号 :
F21L4/08
IPC分类号 :
F21L4/08  F21V21/084  F21V21/088  A61B1/227  A61B1/233  A61B1/267  A61B1/06  F21W131/2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1
照明
F21L
发光装置或其系统,便携式的或专门适合移动的
F21L
发光装置或其系统,便携式的或专门适合移动的
F21L4/00
带有机内电池或电池组的电照明装置
F21L4/08
以就地为蓄电池或电池组再充电为特点
法律状态
2021-10-19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21L 4/08
申请日 : 20191030
授权公告日 : 20200731
终止日期 : 20201030
2020-07-3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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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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