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视机移动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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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一种移动支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到一种电视机移动支架。包括矩形的外框体,外框体下端设置有支撑装置,外框体的前侧上下对称固定有固定板,罩体罩设在电视机的前侧,与电视机显示屏相对的罩体上开设有窗口,光杆贯穿其一侧的固定板,光杆与固定板滑动配合,罩体和固定板通过弹簧连接,外框体内设置有内框体,内框体朝向电视机背面的一侧固定有多个与电视机背面接触的弹性片,外框体后侧的上下两端均设置有稳定内框体的阻挡装置。本实用新型,移动过程中能够有效的保护电视机,能够适应不同环境以及不同观看人群需求,电视机的固定不会遮挡数据插口和信源插口,后续使用过程中接线方便,同时不影响电视机的散热。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电视机移动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852649.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0-31
授权号 :
CN210831247U
授权日 :
2020-06-23
发明人 :
王于泉
申请人 :
珠海市熠明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鼎工业区金恒二路18号三号厂房三楼A区、B区01
代理机构 :
濮阳华凯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王传明
优先权 :
CN201921852649.0
主分类号 :
F16M11/28
IPC分类号 :
F16M11/28  F16M11/04  F16M11/16  F16F15/04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28
具有单独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0-06-2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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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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