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燃煤机组脱硝全负荷投运的烟气再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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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燃煤机组脱硝全负荷投运的烟气再热系统,包括烟气再热燃气燃烧器、燃气管道系统以及配风管道系统。烟气再热燃气燃烧器采用轴向双喷口预混两级点火设计,点火装置电火花点燃点火气枪,点火气枪引燃主气枪,以保证燃气的安全着火以及燃气在负压环境下的充分燃烧放热。基于脱硝系统温度测点反馈信号来实时计算SCR入口烟气温升需求以及天然气所需消耗量,通过控制相应管道上的自动控制调节阀,调节天然气和助燃风的流量,保证SCR入口烟气温度满足脱硝要求。本实用新型在燃煤机组启动及低负荷运行工况下均可大幅度提升脱硝系统入口烟气温度,可实现机组从启动到100%BMCR全负荷工况下脱硝设备的正常投运。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用于燃煤机组脱硝全负荷投运的烟气再热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861786.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0-31
授权号 :
CN211316153U
授权日 :
2020-08-21
发明人 :
吕为智祝志富朱景权王洪明叶绍仪丁吉钰贾佐梓陶丽丁士发孟永杰
申请人 :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115号
代理机构 :
上海申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徐俊
优先权 :
CN201921861786.0
主分类号 :
F23C9/06
IPC分类号 :
F23C9/06  F23N1/00  B01D53/86  B01D53/56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C
使用流体燃料的燃烧方法或设备
F23C
使用流体燃料的燃烧方法或设备
F23C9/00
以具有回送燃烧产物或烟气至燃烧室布置为特征的燃烧设备
F23C9/06
用于完全燃烧的
法律状态
2020-08-2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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