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工地及建筑车辆用警示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建筑工地及建筑车辆用警示装置,涉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领域。该一种建筑工地及建筑车辆用警示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顶部设有竖杆,所述竖杆一侧开设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顶部两侧均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内侧设有第一圆柱杆,所述固定槽底部设有第二圆柱杆。该建筑工地及建筑车辆用警示装置通过两个竖杆之间的第一活动杆和第二活动杆的旋转运动来形成整个警示装置,首先将警示装置置于地面上,再将其中一个的底座和竖杆往一个方向拉动,带动第一圆柱杆向下运动,同时带动活动轴往一个方向运动,第一活动杆和第二活动杆可以完全展开,第一活动杆和第二活动杆一侧的警示条提供了警示作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建筑工地及建筑车辆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905951.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1-06
授权号 :
CN211006414U
授权日 :
2020-07-14
发明人 :
欧春丽
申请人 :
欧春丽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富华西路140路1座501
代理机构 :
广州文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王茜
优先权 :
CN201921905951.8
主分类号 :
E01F9/60
IPC分类号 :
E01F9/60 E01F9/646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法律状态
2020-07-1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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