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视机显示器铰支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视机支撑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电视机显示器铰支架,包括支撑底座,所述支撑底座顶部设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一侧设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背面两侧对称固定有L型连接板,两个所述L型连接板通过铰接机构连接有凹字型连接块,所述凹字型连接块背面与连接块固定连接,每个所述L型连接板与凹字型连接块之间均设有角度限定机构。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撑底座、连接块、安装板、凹字型连接块、L型连接板组合而成,L型连接板与凹字型连接块之间还设有角度限定机构,使整个电视机显示器铰支架结构简单,用最少的零件实现更多的功能,实现支撑、旋转功能,适用于电视机工厂生产使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电视机显示器铰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2095325.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1-28
授权号 :
CN210979084U
授权日 :
2020-07-10
发明人 :
马翰宇
申请人 :
东莞市欧迈斯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黄洞三路2号煜锋科技园1楼A区
代理机构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汤东凤
优先权 :
CN201922095325.3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2  F16M11/16  F16M11/2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0-07-1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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