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煤矿厂地面降尘机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煤矿厂地面降尘机,涉及煤矿技术领域。该煤矿厂地面降尘机,包括水箱,所述水箱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防护柱,防护柱的内部为中空结构,防护柱的内顶壁固定连接有液压缸,液压缸的底面固定连接有固定板,固定板的下方设置有活动环,活动环与固定板相互靠近的一面通过伸缩弹簧固定连接,防护柱的外表面滑动贯穿有移动框,移动框的内部滑动插接有挡板。该煤矿厂地面降尘机,通过设置挡板、移动框和防护柱,达到了将喷头与外界进行隔离的效果,解决了现今的煤矿厂地面降尘机在不工作的时候,喷嘴暴露在装置的外部,在防止时间长了以后,空气中的杂质会对粘附在喷嘴上,对喷嘴造成封堵,使装置不能进行正常工作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煤矿厂地面降尘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2095690.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1-28
授权号 :
CN211474165U
授权日 :
2020-09-11
发明人 :
李海涛
申请人 :
李海涛
申请人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万泉河路10号院1幢郑州华兴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1922095690.4
主分类号 :
E21F5/04
IPC分类号 :
E21F5/04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21
土层或岩石的钻进;采矿
E21F
矿井或隧道中或其自身的安全装置,运输、充填、救护、通风或排水
E21F5/00
防尘、粘尘、降尘或除尘的装置或方法;防止爆炸或火灾
E21F5/02
用湿润法或喷水法
E21F5/04
喷水幕
法律状态
2021-01-22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E21F 5/04
登记生效日 : 20210108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李海涛
变更后权利人 : 内蒙古鸿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孙三沟煤矿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450041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万泉河路10号院1幢郑州华兴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017115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旗神山镇乌兰哈达村
2020-09-1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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