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马路人脸识别抓拍器用防撞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人脸识别抓拍技术领域,具体揭示了一种马路人脸识别抓拍器用防撞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顶部开设有螺纹通孔,所述底板的螺纹通孔处螺纹连接有连接柱,所述连接柱的外侧套设有连接筒,所述连接筒的外侧套设有承载框,所述承载框的开设有环形通孔,所述承载框的环形通孔处固定连接有观察窗,所述连接柱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遮挡板;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螺栓与设置的转动盘,能够有效的帮助底板固定在地面上,且通过设置在底板上的螺纹通孔,能够将设置的连接柱稳定的连接在底板上,且通过设置的观察窗,能够使得设置的摄像头能够更好的进行抓拍。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马路人脸识别抓拍器用防撞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2152005.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2-04
授权号 :
CN211525965U
授权日 :
2020-09-18
发明人 :
钱祥法
申请人 :
钱祥法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市盛泽镇南麻寺西洋村(25)钵头港34号
代理机构 :
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马小辉
优先权 :
CN201922152005.7
主分类号 :
F16M11/20
IPC分类号 :
F16M11/20  F16J15/06  F16F15/067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0-09-1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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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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