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尾气氮氧化物净化装置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燃气锅炉尾气氮氧化物净化装置,包括尾气处理箱,尾气处理箱通过隔板分为吸附室、第一水室和第二水室,尾气处理箱的顶端设有进气管,进气管连通有吸附室,吸附室的上部连接有集尘盒,吸附室的中部设有活性炭分子筛,吸附室的下部设有氢型丝光氟石分子筛,尾气处理箱铰接有箱门,箱门的后侧面设有拉手和电控锁,吸附室的侧面设有与电控锁对应的锁孔,本燃气锅炉尾气氮氧化物净化装置,通过设置集尘盒,便于对尾气中的灰渣和灰尘等颗粒进行过滤,且易于取出,避免排出尾气污染空气,通过多重吸收过滤对氮氧化合物的处理较好,通过分流的方式经过水冷却,冷却效果好,便于对气体温度的控制。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燃气锅炉尾气氮氧化物净化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2154196.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2-05
授权号 :
CN211204093U
授权日 :
2020-08-07
发明人 :
马丁刘长树刘春生刘红超
申请人 :
河北格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市盐化工循环经济园区黄河大道777号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1922154196.0
主分类号 :
F23J15/02
IPC分类号 :
F23J15/02 F23J15/04 B01D53/04 B01D53/56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15/00
处理烟或废气装置的配置
F23J15/02
纯化的,例如除去有毒物质
法律状态
2021-11-12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23J 15/02
申请日 : 20191205
授权公告日 : 20200807
终止日期 : 20201205
申请日 : 20191205
授权公告日 : 20200807
终止日期 : 20201205
2020-08-0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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