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懒人卸妆器
授权
摘要
一种懒人卸妆器,包括主体、卸妆设备、出液件、出液管、振动器、电池、电源、动力设备、推杆和活塞;主体包括底座、底盖、卸妆液筒和保护盖;底盖和卸妆液筒螺纹连接;动力设备设置在底盖上,电源设置在底座内并与动力设备电性连接;卸妆设备设有连接件和进液管,卸妆液筒上设有连接管,连接管伸进连接件并与进液管连通;卸妆设备上设有弹性颗粒和滚珠;出液件设置在卸妆设备上并与弹性颗粒在同一面,出液管设置在进液管上并与出液件连通;振动器和电池电性连接;卸妆设备设置有卡扣,卡盖设置在卸妆设备上并通过和卡扣扣接锁紧在卸妆设备上。本实用新型自动喷出卸妆液配合卸妆设备完成卸妆,操作简单,方便携带,还带有按摩功能。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懒人卸妆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2219177.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2-12
授权号 :
CN211211833U
授权日 :
2020-08-11
发明人 :
张竞丹李梓霄雷菲龙张宇涵任莹莹史文浩邓壮壮陈松楠吕建清谢鸿雁
申请人 :
张竞丹;李梓霄;雷菲龙
申请人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1栋
代理机构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李龙
优先权 :
CN201922219177.1
主分类号 :
A45D44/00
IPC分类号 :
A45D44/00 A47K7/04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5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A45D
理发或修面设备;;化妆或者化妆处理的设备,如用于修指甲或修脚趾甲
A45D44/00
其他梳妆或个人护理设备,如理发室用的
法律状态
2020-08-1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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