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式手机摄像头防震装置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组合式手机摄像头防震装置,包括包括云台架,所述云台架的前活动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架,所述云台架的尾端设置有把手架,所述把手架采用U形架设计,所述把手架的尾端设置有控制手柄,所述把手架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固定盒座,所述云台架的前活动摇臂尾端开始有活动槽,本实用新型涉及防震装置技术领域。该一种组合式手机摄像头防震装置,解决了目前手机用组合式防震装置需为举持,易疲劳,且长时间单姿势举持会加剧疲劳感,同时使用时手机无法供电续航,使用时间短,外加充电宝供电时,容易增加手的占用,不方便用户单手举持,实际应用局限性较大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组合式手机摄像头防震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2295432.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2-19
授权号 :
CN211624644U
授权日 :
2020-10-02
发明人 :
张翠云苏洪志
申请人 :
深圳市联合影像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同胜社区华荣路(联建科技工业园)厂房8栋3楼
代理机构 :
深圳市深软翰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周玉红
优先权 :
CN201922295432.0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F15/02  H04N5/225  G03B17/56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12-03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F16M 11/04
登记生效日 : 20211123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深圳市联合影像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威海联合影像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同胜社区华荣路(联建科技工业园)厂房8栋3楼
变更后权利人 : 264200 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滨海路北、龙海路东蓝色创业谷B区3楼
2020-10-0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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