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处理用气液除臭机构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水处理用气液除臭机构,包括处理箱,所述处理箱顶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杆,两个支杆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过滤箱,所述过滤箱底部的右侧连通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远离过滤箱的一侧与处理箱连通,所述处理箱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搅拌轴。本实用新型通过处理箱、支杆、过滤箱、连接管、电机、搅拌轴、吸附网、药剂箱、水泵、第一管道、第二管道、喷头和排出管的配合使用,能够有效的解决现有水处理用气液除臭机构存在制造成本较大,不利于小型企业使用的问题,该装置能够降低传统设备的生产成本,同时更好的对气液进行除臭,从而达到更佳的环保要求。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水处理用气液除臭机构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2341076.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2-24
授权号 :
CN211813811U
授权日 :
2020-10-30
发明人 :
张彩艳
申请人 :
张彩艳
申请人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坛城镇张油坊村张庄39号
代理机构 :
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马小辉
优先权 :
CN201922341076.1
主分类号 :
C02F9/04
IPC分类号 :
C02F9/04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02
水、废水、污水或污泥的处理
C02F
水、废水、污水或污泥的处理
C02F9/00
水、废水或污水的多级处理
C02F9/04
至少有一个化学处理步骤
法律状态
2021-04-27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C02F 9/04
登记生效日 : 20210415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张彩艳
变更后权利人 : 成都奥睿尔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233500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坛城镇张油坊村张庄39号
变更后权利人 : 611930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西大街330、332号1层
登记生效日 : 20210415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张彩艳
变更后权利人 : 成都奥睿尔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233500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坛城镇张油坊村张庄39号
变更后权利人 : 611930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西大街330、332号1层
2020-10-3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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