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光触媒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无人机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光触媒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无人机,涉及空气净化处理技术领域,主要为了解决室内空气净化采用管道式净化处理而净化不全面的问题;该无人机,包括机壳,机壳两侧壁上均固定有两个机臂且机臂端部设置有机翼,机壳底壁上设置有两个支座,所述机壳顶部开设有进风口且进风口内安装有滤尘网,环形隔板将机壳内部分割成内侧的净化室和外侧的控制室,所述控制室内部安装有电控板和电源,净化室内部设置有第一紫外线灯光和两个第一光触媒网,两个支座之间连接有安装板且安装板底部设置有吸风机。该装置空气净化全面且效果明显,设计合理,功能完善,能长期使用,不易损坏,运行和维护成本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方便使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光触媒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无人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2362797.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2-25
授权号 :
CN211316410U
授权日 :
2020-08-21
发明人 :
安海超袁大中
申请人 :
北京绿色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村委会东600米
代理机构 :
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姜宇
优先权 :
CN201922362797.0
主分类号 :
F24F3/16
IPC分类号 :
F24F3/16  F24F13/28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3/00
从一个或多个集中式空调站向可以得到二次处理的房间或场所内的分配装置供给经过处理的一次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专门为这种系统设计的设备
F24F3/12
以加热和冷却除外的其他方式处理空气为特征的
F24F3/16
净化处理,例如过滤处理;消毒处理;臭氧化处理
法律状态
2021-12-03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24F 3/16
申请日 : 20191225
授权公告日 : 20200821
终止日期 : 20201225
2020-08-2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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