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温恒湿机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恒温恒湿机。该恒温恒湿机包括机体、表冷器及调节结构,机体内设有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以将机体内分隔成第一容纳腔、第二容纳腔以及第三容纳腔,第一隔板上设有回风口,第二隔板上设有与回风口呈相对设置的送风口;表冷器设于第二容纳腔内,并与恒温恒湿室和回风段连通;调节结构设于回风口处,用以调节进入回风口的风量。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机体内设置有调节结构,回风段的回风一部分通过表冷器进入恒温恒湿室,另一部分则可直接通过调节结构直接送入恒温恒湿室,从而降低了表冷器的功耗,以降低了恒温恒湿系统整体运行费用;且调节结构可调节进入恒温恒湿室内的风量,以使得湿度调节更方便,也更灵活。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恒温恒湿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2485160.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2-31
授权号 :
CN211233146U
授权日 :
2020-08-11
发明人 :
刘卫斌刘松宇李群
申请人 :
武汉轻工大学
申请人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代理机构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
关向兰
优先权 :
CN201922485160.0
主分类号 :
F24F3/14
IPC分类号 :
F24F3/14  F24F11/74  F24F13/3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3/00
从一个或多个集中式空调站向可以得到二次处理的房间或场所内的分配装置供给经过处理的一次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专门为这种系统设计的设备
F24F3/12
以加热和冷却除外的其他方式处理空气为特征的
F24F3/14
增湿处理;减湿处理
法律状态
2021-12-10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24F 3/14
申请日 : 20191231
授权公告日 : 20200811
终止日期 : 20201231
2020-08-1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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