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主体材料及电致发光器件
授权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有机主体材料及其电致发光器件,所述有机主体材料具有以下结构:本发明提供的有机主体材料包括具有良好给电子能力的芳胺单元,其通过饱和碳原子与纯碳氢芳环或具有强拉电子能力的含氮芳香杂环以非共轭方式连接,有效控制主体材料分子的共轭长度,使材料具有较高的三线态能级;另外,由于饱和碳原子是sp3杂化构型,主体材料分子具有立体的构型,保证材料能够抑制堆积,且所述主体材料具有较大分子量及较为刚性的分子结构,使材料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其玻璃化转变温度Tg大于或等于150℃;烷基链的修饰能够增加材料的溶解性,有效促进材料的溶液加工性能,并保证材料的成膜稳定性。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有机主体材料及电致发光器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1499557A
申请号 :
CN202010329740.5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7
申请日 :
2020-04-23
授权号 :
CN111499557B
授权日 :
2022-05-31
发明人 :
杨楚罗李能泉
申请人 :
深圳大学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徐凯凯
优先权 :
CN202010329740.5
主分类号 :
C07D209/86
IPC分类号 :
C07D209/86  C07D401/14  C07D403/14  C09K11/06  H01L51/50  H01L51/54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07
有机化学
C07D
杂环化合物
C07D209/00
杂环化合物,含五元环、与其他环稠合、带1个氮原子作为惟一的杂环原子
C07D209/56
含3个或更多个环的环系
C07D209/80
-或-稠合
C07D209/82
咔唑;氢化咔唑
C07D209/86
只有氢原子,烃基或取代的烃基,直接连在环系的碳原子上
法律状态
2022-05-31 :
授权
2020-09-01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C07D 209/86
申请日 : 20200423
2020-08-07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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