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车辆的燃油系统的燃油回收系统及车辆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车辆的燃油系统的燃油回收系统及车辆,涉及车辆底盘技术领域。所述燃油系统包括滤清器、油轨和用于连接两者的油管,所述燃油回收系统包括回收装置和双向阀。回收装置与所述油管通过管道连接,用于将所述油管和所述滤清器中的汽油回收并存储,及将所述汽油送回至所述油管中,所述汽油通过所述管道流入所述回收容器或所述油管中。双向阀,设置于所述管道中,用于控制所述管道的开闭。本实用新型的方案可以避免燃油系统更换零件时的汽油浪费。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用于车辆的燃油系统的燃油回收系统及车辆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010583.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1-03
授权号 :
CN211777774U
授权日 :
2020-10-27
发明人 :
张永年牛瑞峰张腾肖伟刘建中尹华清李红艳
申请人 :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江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2室
代理机构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薛峰
优先权 :
CN202020010583.7
主分类号 :
F02M37/00
IPC分类号 :
F02M37/00  B60K15/00  B60K15/01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02
燃烧发动机;热气或燃烧生成物的发动机装置
F02M
一般燃烧发动机可燃混合物的供给或其组成部分
F02M
一般燃烧发动机可燃混合物的供给或其组成部分
F02M37/00
液体燃料自储存容器至化油器或燃料喷射装置的输送设备或系统
法律状态
2021-12-21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F02M 37/00
登记生效日 : 20211208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2室
变更后权利人 :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2室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江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江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10-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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