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对显示屏进行自动转动的法律教学用演示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对显示屏进行自动转动的法律教学用演示架,包括液晶显示屏和底板,所述液晶显示屏背面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的顶部通过转动件转动连接有活动板,所述活动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块,固定块的一侧通过转动件转动连接有转动板,转动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卡块,液晶显示屏背面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定位板,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设备技术领域。该可对显示屏进行自动转动的法律教学用演示架,在不需要使用写字板时,将写字板进行折叠,节约了占地空间,在需要使用写字板时,不需要辅助工具,能手动的将写字板打开,方便了使用者的使用,在学习者较多时,可以对教学设备进行转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可对显示屏进行自动转动的法律教学用演示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075362.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1-14
授权号 :
CN211853326U
授权日 :
2020-11-03
发明人 :
谢旋
申请人 :
谢旋
申请人地址 :
海南省三沙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营新星农场五分场三队
代理机构 :
北京权智天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郭佳
优先权 :
CN202020075362.8
主分类号 :
F16M11/08
IPC分类号 :
F16M11/08  F16M11/20  A47B97/02  G09B5/0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F16M11/06
允许转动的
F16M11/08
围绕立轴转动的
法律状态
2020-11-0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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