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设置管线设备通廊降低地下室层高的结构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结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设置管线设备通廊降低地下室层高的结构,包括地下室底板、地下室顶板和支撑柱,支撑柱设在地下室顶板和地下室底板之间,支撑柱的两端分别与地下室底板和地下室顶板固定连接用于对地下室顶板进行支撑,地下室顶板的下表面沿主设备管线的布置路线设有向上凸起形成用于布置主设备管线的管线设备通廊,管线设备通廊位置紧靠地上建筑的侧边。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管线设备通廊,将大尺寸管线放置在管线设备通廊里,从而让大尺寸管线设备不占用地下室总层高,有效降低地下室的总高,管线设备通廊还可同时服务于地上建筑,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实现建筑行业节约、节能型发展。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设置管线设备通廊降低地下室层高的结构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145977.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1-23
授权号 :
CN212388596U
授权日 :
2021-01-22
发明人 :
杨彦
申请人 :
杨彦
申请人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马鞍山村10号4-3
代理机构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吴佳
优先权 :
CN202020145977.3
主分类号 :
E02D29/045
IPC分类号 :
E02D29/045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2
水利工程;基础;疏浚
E02D
基础;挖方;填方;地下或水下结构物
E02D29/00
地下或水下结构物;挡土墙
E02D29/045
地下结构物,例如,建于露天的或通过破坏定位线的地基表面的方法修建的隧道或廊道;它们的修建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1-2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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