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显示装置及广告屏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子显示装置及广告屏,涉及广告屏技术领域,电子显示装置包括壳体、屏体支架、连接件以及显示屏幕,显示屏幕固接于壳体的一侧,屏体支架可移动设置于壳体的内腔,并能够靠近和远离显示屏幕,连接件用于可拆卸连接屏体支架和壳体,以使屏体支架压抵显示屏幕。缓解了现有技术中的电子显示装置中的电子元件维修更换费时费力,效率低下的技术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电子显示装置及广告屏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173537.9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2-14
授权号 :
CN211694175U
授权日 :
2020-10-16
发明人 :
涂世金李彩明
申请人 :
北京中标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62号楼12层1206室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孙海杰
优先权 :
CN202020173537.9
主分类号 :
F16M11/22
IPC分类号 :
F16M11/22  F16M11/02  G09F9/33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2
带有近乎不变高度的,如具有长度不变的支柱或支脚
法律状态
2020-10-1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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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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