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载负离子除味空气清新器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载负离子除味空气清新器,涉及车载空气净化设备的技术领域,其包括底座与外壳,底座粘接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且底座设置在后视镜的后方,外壳设置在底座远离挡风玻璃的一端面上,外壳内固定设置有锂电池与负离子发生器,外壳上靠近前挡风玻璃的一端面上还固定设置有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捕捉光线的一端面朝向前挡风玻璃,且太阳能电池板与锂电池电连接,锂电池与负离子发生器电连接。本实用新型通过太阳能电池板供电,不需占用汽车的点烟器,而且本实用新型通过粘接的方式固定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并且隐藏在后视镜的后方,不会干扰驾驶员的视线,同时也不必占用车辆上的茶杯槽和储物槽,减少了空间的占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车载负离子除味空气清新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188260.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2-20
授权号 :
CN211567611U
授权日 :
2020-09-25
发明人 :
李兆勇
申请人 :
烟台格兰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江路3号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2020188260.7
主分类号 :
B60H3/00
IPC分类号 :
B60H3/00  H02J7/35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B
B部——作业;运输
B60
一般车辆
B60H
特别适用于车辆客室或货室的加热、冷却、通风或其他空气处理设备的布置或装置
B60H3/00
其他空气处理设备
法律状态
2022-03-11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B60H 3/00
登记生效日 : 20220301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烟台格兰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烟台众航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264000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江路3号
变更后权利人 : 265500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蒲湾街174号
2020-09-2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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