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杀菌系统的塔式空气净化器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具有杀菌系统的塔式空气净化器,其杀菌系统由短波紫外线杀菌系统或短波紫外线‑光触媒杀菌系统构成;通过风机系统的作用,空气经过净化器主壳下部360°进风,依次通过过滤系统和杀菌系统,净化后从空气净化器顶部的出风口吹出并释放到室内空间。本空气净化器充分的利用了塔式空气净化器的结构特征,弥补了塔式空气净化器只能过滤、不能杀灭细菌和病毒的不足。本空气净化器不仅可以应用于家庭环境中,保护易敏人群;还可以应用于医疗系统中杀菌消毒,保护医患。使用者能够很方便的更换紫外线杀菌灯,不需要借助于任何工具,简单实用、操作简单。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具有杀菌系统的塔式空气净化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219059.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2-27
授权号 :
CN211716745U
授权日 :
2020-10-20
发明人 :
朴忠浩李慧白倩倩
申请人 :
赛多空气净化技术(廊坊)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验认证产业园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2020219059.0
主分类号 :
F24F3/16
IPC分类号 :
F24F3/16  F24F13/28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3/00
从一个或多个集中式空调站向可以得到二次处理的房间或场所内的分配装置供给经过处理的一次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专门为这种系统设计的设备
F24F3/12
以加热和冷却除外的其他方式处理空气为特征的
F24F3/16
净化处理,例如过滤处理;消毒处理;臭氧化处理
法律状态
2020-10-2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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