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光催化纤维的空气净化器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利用光催化纤维的空气净化器,通过光催化纤维净化空气,该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设置于壳体内的若干光催化纤维,连接若干光催化纤维的移动组件,以及面向若干光催化纤维照射的紫外灯。本实用新型通过壳体内部设置的光催化纤维净化空气,二氧化钛颗粒不易流失,并相对固定,不易团聚,同时能够通过对光催化纤维的拉伸,使其皮层外表面形成的褶皱结构逐渐展平以暴露更多催化面积,不断新暴露出来的皮层外表面避免污物或反应物覆盖光催化纤维表面造成的催化反应放缓或中止的现象,并且通过控制暴露的催化面积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催化反应进程。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利用光催化纤维的空气净化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223837.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2-28
授权号 :
CN211650585U
授权日 :
2020-10-09
发明人 :
张国基张希兰汤燕雯赵甜
申请人 :
佛山市金净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三路1号金色领域广场1座433室之二
代理机构 :
北京科家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陈娟
优先权 :
CN202020223837.3
主分类号 :
F24F3/16
IPC分类号 :
F24F3/16 F24F13/08 F24F13/20 B01D53/88 A61L9/2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3/00
从一个或多个集中式空调站向可以得到二次处理的房间或场所内的分配装置供给经过处理的一次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专门为这种系统设计的设备
F24F3/12
以加热和冷却除外的其他方式处理空气为特征的
F24F3/16
净化处理,例如过滤处理;消毒处理;臭氧化处理
法律状态
2022-02-22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24F 3/16
申请日 : 20200228
授权公告日 : 20201009
终止日期 : 20210228
申请日 : 20200228
授权公告日 : 20201009
终止日期 : 20210228
2020-10-0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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