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机支架及摄像机组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摄像机支架及摄像机组件,所述摄像机支架包括第一支架,可转动地安装于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二支架,以及连接件;所述第一支架以及所述第二支架通过所述连接件能够转动地连接,其中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第二支架之间设有摩擦结构,所述摩擦结构限制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第二支架发生相对转动。本实用新型能够利用摩擦结构实现对第一支架与第二支架之间安装角度的任意调整,且第一支架能够做相对于第二支架的转动,并用摩擦结构进行限位,以此实现该摄像机支架上第一支架与第二支架之间安装角度的线性调节,且操作方便。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摄像机支架及摄像机组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261706.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3-05
授权号 :
CN212338722U
授权日 :
2021-01-12
发明人 :
郑丽云湛慧
申请人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
代理机构 :
杭州华进联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王婷婷
优先权 :
CN202020261706.4
主分类号 :
F16M11/06
IPC分类号 :
F16M11/06 F16M11/04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F16M11/06
允许转动的
法律状态
2021-01-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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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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