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利工程施工用安全警示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利工程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水利工程施工用安全警示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箱,所述固定箱的内部设置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警示装置,所述底板下表面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万向轮,所述固定箱外侧面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架。该水利工程施工用安全警示装置,通过固定箱、固定块、截止销、万向轮、推杆电机、传动电机、警示板、转动轴承和拖动把手配合,避免了因该装置调节高度的效果较差而影响警示效果的情况发生,缩短了该装置调节高度所需要的时间,提升了该装置的工作效率,减少了因该装置较为笨重而导致移动时费时费力现象的出现,减轻了施工人员的劳动强度。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水利工程施工用安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287131.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3-10
授权号 :
CN211872710U
授权日 :
2020-11-06
发明人 :
宋鹏
申请人 :
宋鹏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安平路10号2号楼3单元201室
代理机构 :
北京久维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邢江峰
优先权 :
CN202020287131.3
主分类号 :
E01F9/608
IPC分类号 :
E01F9/608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08
用于指示,警告或控制交通,例如,指示灯柱或里程标
法律状态
2020-11-0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