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强度电视机底座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视机底座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高强度电视机底座。包括上面板、支撑板、下面板,所述上面板与下面板为工程塑料材质,所述支撑板为金属材质,上面板与下面板可拆卸连接,并将支撑板夹合于上面板与下面板之间,支撑板上设有若干向上凸出的隆起部,隆起部下侧对应形成凹陷部,下面板上设有向上凸出且交错设置的筋板,各筋板上部形成与支撑板凹陷部形状配合的凸起结构,所述凸起结构贴合嵌入凹陷部内。金属材质的支撑板强通过设置隆起部实现高强度,下面板通过筋板贴合嵌入凹陷部对隆起部进行结构支撑,进一步保证了支撑板的结构稳定性、保证其强度,使该电视机底座可承受更大的荷载力。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高强度电视机底座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345474.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3-18
授权号 :
CN212107664U
授权日 :
2020-12-08
发明人 :
邓金种杨志雄
申请人 :
福建锐驰精益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汽车基地锐驰电子科技公司内
代理机构 :
泉州君典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陈德阳
优先权 :
CN202020345474.0
主分类号 :
F16M11/20
IPC分类号 :
F16M11/2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1-12-03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F16M 11/20
登记生效日 : 20211122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福建锐驰精益电子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福建省锐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362000 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汽车基地锐驰电子科技公司内
变更后权利人 : 362000 福建省泉州市特种汽车基地一期规划C-09地块内
登记生效日 : 20211122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福建锐驰精益电子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福建省锐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362000 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种汽车基地锐驰电子科技公司内
变更后权利人 : 362000 福建省泉州市特种汽车基地一期规划C-09地块内
2020-12-0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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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N212107664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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