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能源安全警示装置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警示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揭示了一种新能源安全警示装置,包括机箱和人形板,机箱内部的中央设置有蓄电池,机箱顶部的中央固定连接有人形板,人形板顶部的中央固定连接有安装板,安装板顶部且靠近左右两侧的中央位置处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杆,两个支撑杆之间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与蓄电池之间相电连接,人形板正面的左右两侧均沿垂直方向等距离固定连接有LED灯,机箱正面且靠近底部的位置处铰接有翻盖,翻盖正面的中央固定连接有指示牌;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太阳能电池板,使得太阳能电池板能够持续为蓄电池进行充电,避免传统指示牌工作过程中容易出现断电的情况发生。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新能源安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498600.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4-07
授权号 :
CN211822143U
授权日 :
2020-10-30
发明人 :
卢鹏菲
申请人 :
江苏盛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沈场淮海文化科技产业园A1座316室
代理机构 :
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梁永昌
优先权 :
CN202020498600.6
主分类号 :
F21S9/03
IPC分类号 :
F21S9/03  F21V17/12  F21V19/00  F21V21/10  F21V23/00  F21V31/00  F21V33/00  E01F9/608  F21Y115/1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1
照明
F21S
非便携式照明装置或其系统
F21S
非便携式照明装置或其系统
F21S9/00
带有机内电源的照明装置;采用这种带有机内电源的照明这种装置的系统
F21S9/02
电源是电池或蓄电池
F21S9/03
通过曝光再充电
法律状态
2021-07-30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F21S 9/03
登记生效日 : 20210719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江苏盛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济宁价廉商贸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221000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沈场淮海文化科技产业园A1座316室
变更后权利人 : 277606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欢城街道大宋楼村中心街广安巷288号
2020-10-3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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