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照明和防护功能的手提式视频撬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具有照明和防护功能的手提式视频撬,包括底座、配电箱、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电箱竖直安装在所述底座顶部中间,所述底座顶部两端竖直固接有呈直角U形的挡板,所述挡板顶部固接有收纳所述摄像头的置物盒,且所述置物盒内还收纳有照明灯,所述置物盒顶部一侧铰接有盒盖,所述盒盖顶部中间铰接有把手,所述底座底部四角处铰接有若干支架,所述挡板前后两侧安装有防护帘。本实用新型携带方便,便于在昏暗的施工现场使用,且具有一定防护作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照明和防护功能的手提式视频撬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534478.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4-13
授权号 :
CN212510325U
授权日 :
2021-02-09
发明人 :
姜虎冯振宇徐志威
申请人 :
苏州智芯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经济开发区科创园
代理机构 :
天津市新天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张永芬
优先权 :
CN202020534478.3
主分类号 :
F16M11/32
IPC分类号 :
F16M11/32  F16M11/38  F16M11/02  F21V33/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32
具有3个或多个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1-02-0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
  • 联系电话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联系 Q Q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关注微信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收藏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