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行李箱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动行李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的两侧均设有脚踏板,所述脚踏板内腔左侧的顶部设有液压缸,所述液压缸的输出端设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右侧贯穿并延伸至脚踏板的右侧,所述连接板底部的左侧设有滑杆,所述脚踏板内腔的底部开设有与滑杆相适配的滑槽,所述滑杆的右侧与脚踏板的连接处设置有弹簧,所述箱体底部的两侧均设有支撑柱。本实用新型通过箱体、脚踏板、电动滑轮、滑槽、滑杆、液压缸、连接板和弹簧相互配合,可在行李箱在使用时,可对脚踏板的长度进行调节,这样使用者在使用时更加舒适,避免了现有的电动行李箱在使用时,行李箱上的脚踏板的长度不可根据使用者脚的大小进行调节。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电动行李箱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541769.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4-13
授权号 :
CN212139648U
授权日 :
2020-12-15
发明人 :
许道溪
申请人 :
浙江鸿一箱包皮件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仙降镇埭头工业区
代理机构 :
温州瓯越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章乐文
优先权 :
CN202020541769.5
主分类号 :
A45C5/14
IPC分类号 :
A45C5/14 A45C13/00 A45C13/38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5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A45C
小包;行李箱;手提袋
A45C5/00
硬或半硬行李箱
A45C5/14
带有内装的滚动装置
法律状态
2022-02-08 :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IPC(主分类) : A45C 5/14
登记号 : Y2022990000031
登记生效日 : 20220119
出质人 : 浙江鸿一箱包皮件有限公司
质权人 : 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实用新型名称 : 一种电动行李箱
申请日 : 20200413
授权公告日 : 20201215
登记号 : Y2022990000031
登记生效日 : 20220119
出质人 : 浙江鸿一箱包皮件有限公司
质权人 : 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实用新型名称 : 一种电动行李箱
申请日 : 20200413
授权公告日 : 20201215
2020-12-1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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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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