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放置摄影机的移动轨道车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影视拍摄设备,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放置摄影机的移动轨道车,包括:车架,所述车架呈U型,包括一体连接的开口端与闭口端;升降组件,升降组件设于所述车架的开口端;升降组件包括机体和传动部,机体包括第一摆臂、第二摆臂和云台;传动部包括第一传动组件和第二传动组件;升降控制组件,升降控制组件包括驱动油缸、驱动组件以及控制阀;车轮,车轮设于所述车架底部,适于在轨道上使用;车把,车把设于车架的闭口端,且与车轮连接,适于控制车架的运动方向。通过上述结构设置,使得移动轨道车结构小巧但辐射范围大,且易于调节。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用于放置摄影机的移动轨道车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595613.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4-20
授权号 :
CN212338657U
授权日 :
2021-01-12
发明人 :
王银
申请人 :
北京奥古斯都影视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金关北二路2号院1号楼8层823
代理机构 :
北京力量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张力
优先权 :
CN202020595613.5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8  F16M11/38  F16M11/42  F16M7/00  H04N5/225  G03B17/56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1-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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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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