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除尘脱硫机构的燃烧锅炉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除尘脱硫机构的燃烧锅炉,包括炉体,分隔板,进烟管,限位轴,所述炉体为立式设置,所述炉体内留有容纳空间,所述分隔板将所述炉体的容纳空间分为上下两个腔体,所述分隔板的上方为烟气腔,所述分隔板的下方为洗气腔,所述进烟管的顶端与所述分隔板连接,所述进烟管的顶端与所述烟气腔连通,所述限位轴设置在所述炉体底端的内壁上,所述进烟管的底端插设在所述限位轴外围;活性炭可对已降温处理的烟气进行初步除尘脱硫,采用玻璃纤维塑料,炉体有更强的耐腐蚀性,利用所述进烟管与所述支柱的配合,烟气从所述支柱上的通孔排出,使得液体与被洗烟气反应更充分,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反应物堵管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除尘脱硫机构的燃烧锅炉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640258.9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4-24
授权号 :
CN213019712U
授权日 :
2021-04-20
发明人 :
黄驰梁仁彬
申请人 :
自贡市东方联合机械配套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新燕村16组
代理机构 :
成都时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李春彦
优先权 :
CN202020640258.9
主分类号 :
F23J15/02
IPC分类号 :
F23J15/02  B01D46/30  B01D53/02  B01D53/48  B01D53/78  B01J19/18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15/00
处理烟或废气装置的配置
F23J15/02
纯化的,例如除去有毒物质
法律状态
2021-04-2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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