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能够对气流合理引导的空气净化器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器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能够对气流合理引导的空气净化器,包括净化箱和安装在净化箱内的净化器,净化箱顶部箱壁的中部开设与排气孔,排气孔内通过密封机构密封滑动连接有排气管,排气管的剖面呈“L”型设置,排气管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弹簧,弹簧的下端固定连接有转盘,转盘通过轴承与净化器转动连接,且轴承固定设在净化器内,净化箱的顶部内箱壁上固定连接有限位筒,且限位筒套设在排气管上,限位筒的内筒壁上固定连接有第一齿圈,位于限位筒内排气管的外管壁上固定连接有第二齿圈。本实用新型便于调节排气管的排气方向,对气流进行引导,进而便于调节净化器的气流方向。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能够对气流合理引导的空气净化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665725.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4-27
授权号 :
CN212431161U
授权日 :
2021-01-29
发明人 :
吴新明
申请人 :
中山市海泓日用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文苑路8号2幢A5
代理机构 :
北京劲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徐家升
优先权 :
CN202020665725.3
主分类号 :
F24F3/16
IPC分类号 :
F24F3/16  F24F13/10  F24F13/06  F24F13/3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3/00
从一个或多个集中式空调站向可以得到二次处理的房间或场所内的分配装置供给经过处理的一次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专门为这种系统设计的设备
F24F3/12
以加热和冷却除外的其他方式处理空气为特征的
F24F3/16
净化处理,例如过滤处理;消毒处理;臭氧化处理
法律状态
2021-01-2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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