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溶胶产生装置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气溶胶产生装置,包括设有雾化腔的雾化器、连接于雾化器下方且设有容纳腔的机身外壳、设于容纳腔内的咪头座及咪头;咪头座设有沿水平方向依次分布的第一腔室及第二腔室,咪头位于第二腔室,雾化腔、容纳腔、第一腔室、第二腔室依次连通,在竖直方向上,第一腔室的最低部位高于第二腔室的最低部位。通过增设第一腔室,雾化腔、容纳腔、第一腔室和第二腔室顺序连通,故从雾化腔内流出的烟油只能在经过第一腔室之后才能进入到第二腔室,并且由于在竖直方向上,第一腔室的最低部位高于第二腔室的最低部位,烟油需要漫过第一腔室的最低处才能最终进入第一腔室,从而能提高烟油进入到第二腔室的难度,有效降低咪头短路的风险。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气溶胶产生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725856.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5-06
授权号 :
CN212787413U
授权日 :
2021-03-26
发明人 :
邓冬根赵贯云
申请人 :
深圳市吉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社区洋涌工业区二路1号A栋综合楼三201及整栋
代理机构 :
深圳中细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孔祥丹
优先权 :
CN202020725856.6
主分类号 :
A24F40/10
IPC分类号 :
A24F40/10  A24F40/40  A24F40/46  A24F40/50  A24F40/9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4
烟草;雪茄烟;纸烟;模拟吸烟装置;吸烟者用品
A24F
吸烟者用品;火柴盒;模拟的吸烟装置
A24F40/10
使用液体可吸入前体的装置
法律状态
2022-02-08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A24F 40/10
登记生效日 : 20220124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深圳市吉迩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深圳市爱斯强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社区洋涌工业区二路1号A栋综合楼三201及整栋
变更后权利人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八路2号豪威科技大厦1902
2021-03-2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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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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