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人脸识别摄像头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人脸识别摄像头,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端面上分别固定连接有固定杆和微型电动推杆,所述固定杆和微型电动推杆之间设有升降结构,所述升降结构包括两个剪叉杆,两个所述剪叉杆通过多个第一连接轴和第二连接轴连接在一起。本实用新型借助剪叉杆将微型电动推杆的工作行程量转变并放大为顶板的竖直方向位移量,经过剪叉杆的转变和放大,微型电动推杆仅需很小的工作行程,即可带动顶板和摄像头本体在竖直方向上实现一个快速上移,且结构简单,升降速度快,能够对摄像头本体的高度进行快速调节。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人脸识别摄像头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744283.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5-08
授权号 :
CN212408139U
授权日 :
2021-01-26
发明人 :
阮中伟
申请人 :
临沂立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双月园路科苑广场A区三楼
代理机构 :
合肥市科融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晋圣智
优先权 :
CN202020744283.1
主分类号 :
F16M11/24
IPC分类号 :
F16M11/24  G06K9/20  H04N5/225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法律状态
2021-05-07 :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IPC(主分类) : F16M 11/24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 : 临沂立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后 : 山东立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 : 276000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双月园路科苑广场A区三楼
变更后 : 276000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双月园路科苑广场A区三楼
2021-01-2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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