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德士古煤气化炉气化渣残炭回收系统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属于煤气生产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德士古煤气化炉气化渣残炭回收系统,包括气化炉本体、高温室和激冷室,所述气化炉本体的内腔顶部设置有高温室,所述高温室的顶部中间设置有水煤浆入口,所述高温室的顶部左侧设置有气化剂入口,所述高温室的顶部右侧设置有氧气入口,所述气化炉本体的内腔底部设置有激冷室,其结构合理,通过高温室、水煤浆入口、气化剂入口和氧气入口的配合实现了对煤的气化,通过激冷室、激冷水入口的配合,实现了对煤气化后的残渣进行冷凝,通过煤气出口、黑水出口和灰渣出口的配合,实现了对煤气化后的残渣进行系统的分类回收。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德士古煤气化炉气化渣残炭回收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842715.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5-19
授权号 :
CN212152201U
授权日 :
2020-12-15
发明人 :
李健闫龙王玉飞亢玉红马向荣陈娟王华
申请人 :
榆林学院
申请人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崇文路51号
代理机构 :
郑州豫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李保林
优先权 :
CN202020842715.2
主分类号 :
C10J3/72
IPC分类号 :
C10J3/72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10
石油、煤气及炼焦工业;含一氧化碳的工业气体;燃料;润滑剂;泥煤
C10J
由固态含碳物料通过包含氧气或蒸汽的部分氧化工艺生产含有一氧化碳和氢气的气体;空气或其他气体的增碳
C10J3/00
由固态含碳燃料通过包含氧气或水蒸气的部分氧化工艺制造含一氧化碳和氢气的气体,例如合成气或煤气
C10J3/72
其他特征
法律状态
2020-12-1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