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视频摄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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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视频摄录系统,涉及视频摄录技术领域,针对传统的一些视频摄录系统包括摄像头和摄像固定架等,固定架多采用三脚架,在移动时需要将整个架子收拢后抬起移动,不仅操作不便且费力的问题,现提出如下方案,包括三脚架和便移机构,所述便移机构包括撑板和底板,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螺纹柱,所述撑板的内部中心位置转动连接有主齿轮,所述撑板的内部位于主齿轮的外侧转动连接若干个从齿轮。本实用新型通过在三脚架的底端位置增加便移机构,不仅可以通过便移机构底端的万向轮进行滚动移动,无需收拢三脚架后抬起移动,方便省力,且可以通过撑板进行一些物品的放置,起到放置台的作用,且这些物品可以随着三脚架一同移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视频摄录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003611.9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6-04
授权号 :
CN212298402U
授权日 :
2021-01-05
发明人 :
丁波陈冲
申请人 :
芜湖松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镜湖世纪城新都会C#办公楼418室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2021003611.9
主分类号 :
F16M11/42
IPC分类号 :
F16M11/42  F16M11/26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42
带有推进支架用的装置
法律状态
2021-01-0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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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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