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市政施工的安全警示装置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市政施工的安全警示装置,包括第一支架、活动板、第二支架和空心槽,且第一支架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底座,所述底座的一侧活动连接有活动板,且活动板顶端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放置座,所述第一支架的一侧设置有警示牌,且警示牌的一侧设置有第二支架,所述第一支架与第二支架内部的顶端皆设置有空心槽,且空心槽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底座的一侧活动连接的螺旋杆,可以转动摇杆带动螺旋杆转动,则螺旋杆可以在螺旋套的内部进行移动,此时螺旋杆可以带动支撑腿移动,使螺旋杆可以带动支撑腿与地面接触,从而实现对警示装置的限位,则其可以给警示装置提供稳定性,避免警示装置摆在室外时容易倾倒。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用于市政施工的安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048146.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6-09
授权号 :
CN212477504U
授权日 :
2021-02-05
发明人 :
刘元强王鹏华梁杰李晓兰马思涛王红星陈美超郭宁张帅王吉康刘亚楠
申请人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代理机构 :
杭州聚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王杰
优先权 :
CN202021048146.0
主分类号 :
E01F9/688
IPC分类号 :
E01F9/688  E01F9/646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88
自由直立的
法律状态
2022-04-01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E01F 9/688
登记生效日 : 20220321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250000 山东省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变更后权利人 : 250000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后权利人 : 山东省路桥集团青岛建设有限公司
2021-02-0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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