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屏吊挂广告机摄像头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摄像头领域,尤其是一种双屏吊挂广告机摄像头,针对现有的广告机上的摄像头不便于进行拆装,并且不能够根据需要调节摄像头的安装高度的问题,现提出如下方案,其包括广告机主体,所述广告机主体的上方设有安装板,安装板的底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挂环,广告机主体的顶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吊绳,吊绳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吊钩,吊钩悬挂在挂环上,广告机主体的前侧固定连接有方板,方板的底部接触有底板,底板的前侧固定连接有摄像头,底板的顶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矩形板,方板的顶部开设有两个矩形孔。本实用新型实用性好,方便对摄像头进行拆装,并且能够根据需要调节摄像头的安装高度。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双屏吊挂广告机摄像头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050574.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6-10
授权号 :
CN212361376U
授权日 :
2021-01-15
发明人 :
杨金亮
申请人 :
彩迅工业(中山)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六百六路66号二楼209
代理机构 :
成都华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蒋文芳
优先权 :
CN202021050574.7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G09F9/00 H04N5/225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1-1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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