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尾灯回复反射器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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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尾灯回复反射器总成,包括总成本体,总成本体包括灯座、牌照支架以及转向灯座,灯座内设有尾灯透镜,且灯座的前端面与尾灯透镜相对应的位置设有灯壳,灯座靠近牌照支架的一侧与尾灯透镜相对应的位置设有牌照灯壳,转向灯座的一侧设有转向灯链接套,且灯座的两侧设有与转向灯链接套适配的转向灯线槽卡扣,转向灯座内设有转向灯透镜,且转向灯座的前端面与转向灯透镜相对应的位置设有转向灯壳。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将主动警示光源和被动警示光源集成为一体,其中主动警示光源包括车辆的尾灯和转向灯,被动警示光源包括灯壳、牌照灯壳和转向灯壳,通过主动警示光源和被动警示光源的配合,使得骑行者得到双倍的安全保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新型尾灯回复反射器总成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072294.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6-11
授权号 :
CN212332507U
授权日 :
2021-01-12
发明人 :
由迎春王宏刚
申请人 :
烟台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开发区宝安路20号内1号
代理机构 :
北京久维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邢江峰
优先权 :
CN202021072294.6
主分类号 :
B60Q1/30
IPC分类号 :
B60Q1/30  B62J6/20  B62J6/045  
IPC结构图谱
B
B部——作业;运输
B60
一般车辆
B60Q
一般车辆照明或信号装置的布置,及其安装或支承或其电路
B60Q1/00
光学信号或照明装置的布置,及其安装或支承或其所用电路
B60Q1/26
装置主要用于向其他交通工具指明车辆及其部件或发出信号
B60Q1/30
用于指明车辆后部的,例如用反射面的
法律状态
2021-01-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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