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应急防护功能的塔器固定支架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具有应急防护功能的塔器固定支架,包括安装底板、固定轨和承力板,安装底板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塔器主体,固定轨固定连接在安装底板的顶部,固定轨的侧壁开设有卡槽,固定轨的正面贯穿开设有矩形槽,承力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卡板和第二卡板,承力板的侧壁固定连接有防护板,第一卡板和第二卡板分别活动卡接在两组固定轨的卡槽内,第一卡板和第二卡板的侧壁均开设有锁紧槽,锁紧槽与矩形槽的位置相对应且大小相同,固定轨上设有与第一卡板和第二卡板相对应的固定机构。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工作人员在操作时简单便捷,省时省力,实现应急情况下的快速防护,避免发生意外,为塔器主体提供防护和支撑。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具有应急防护功能的塔器固定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079311.9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6-11
授权号 :
CN212298342U
授权日 :
2021-01-05
发明人 :
张树为
申请人 :
张树为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38号加悦大厦1501
代理机构 :
广州文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黄炜
优先权 :
CN202021079311.9
主分类号 :
F16M11/22
IPC分类号 :
F16M11/22  F16M11/0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2
带有近乎不变高度的,如具有长度不变的支柱或支脚
法律状态
2022-06-07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16M 11/22
申请日 : 20200611
授权公告日 : 20210105
终止日期 : 20210611
2021-01-0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
  • 联系电话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联系 Q Q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关注微信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收藏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