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涉及毒害气体检测技术领域,其技术方案要点是包括固定壳体、可拆卸安装于固定壳体内的检测仪本体以及固定于检测仪本体一侧的吸气管,固定壳体底部设置有用于支撑固定壳体的支撑机构;固定壳体内设置有两组用于驱动检测仪本体沿固定壳体长度方向移动的滑移机构,每组滑移机构包括开设于固定壳体相对内侧的两个条形槽道以及分别滑移设置于两个条形槽道内的两个滑块;两个滑块相对内侧分别固定有弹簧,两个弹簧相对端分别固定有用于抵压检测仪本体的压板。本实用新型解决了检测者通过手持检测仪的方式进行检测会对身体造成损害的问题,降低毒害气体对检测者身体的损害。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157650.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6-18
授权号 :
CN212510216U
授权日 :
2021-02-09
发明人 :
金凤霞
申请人 :
上海懿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星村公路700号3幢107-3室(上海新海经济开发区)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2021157650.4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28  F16M11/42  G01N33/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2-0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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