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施工物保护用警示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建筑施工物保护用警示装置,包括底座以及固定设置在底座上的支撑台,所述支撑台的顶部设有移动槽,移动槽内活动安装有支撑杆,支撑杆的顶部延伸至支撑台的上方并固定安装有警示牌,所述支撑台的上部设置有空腔,且空腔位于移动槽的右侧,所述空腔的底部内壁上转动安装有竖向设置的蜗杆。本实用新型中的一种建筑施工物保护用警示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无法根据实际使用需要来对警示牌高度进行调节的问题,减小了使用时的局限性,提高了警示装置的适用范围,且结构简单,便于人们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进行调节使用,大大满足了不同场合高度的使用需求。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建筑施工物保护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221062.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6-29
授权号 :
CN214116340U
授权日 :
2021-09-03
发明人 :
马敏陈伯尧何邦祥姚静
申请人 :
姚静
申请人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烽胜路55号9栋2单元1202室
代理机构 :
成都鱼爪智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赵晨宇
优先权 :
CN202021221062.2
主分类号 :
E01F9/608
IPC分类号 :
E01F9/608 E01F9/646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08
用于指示,警告或控制交通,例如,指示灯柱或里程标
法律状态
2021-09-0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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