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强制散热机构的商场广告展示屏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强制散热机构的商场广告展示屏,包括安装框架、通风管和电机,所述安装框架的右侧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安装背板,且安装框架的上端连通有通风管,所述安装框架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板,且固定板的中部固定连接有通风板,所述固定板的拐角处贯穿连接有螺纹杆,且螺纹杆的端部固定连接有橡胶块,所述安装框架的左侧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盖板,所述螺纹柱上滑动连接有清扫刷,所述转轮的单体之间通过皮带传动连接,所述安装框架的下端开设有出风槽口。该具有强制散热机构的商场广告展示屏,便于对显示屏进行安装与固定,同时也便于对显示屏进行清理灰尘,以及便于对显示屏进行冷却散热,方便使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强制散热机构的商场广告展示屏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222102.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6-28
授权号 :
CN212617508U
授权日 :
2021-02-26
发明人 :
李玉兰
申请人 :
成都上层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C座6楼7号
代理机构 :
上海宏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刘颖
优先权 :
CN202021222102.5
主分类号 :
F16M13/02
IPC分类号 :
F16M13/02 F16M11/04 B08B1/00 G09F9/30 H05K7/2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3/00
定位用设备或产品的其他支架
F16M13/02
支撑或连接到一物体上,如树、门、窗架、自行车
法律状态
2021-02-2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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