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道路施工用警示设备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道路施工用警示设备,包括支撑结构和警示结构,支撑结构包括支板和水箱,且支板的顶面上对称固定安装有水箱,支板的顶面中部竖直焊接有螺孔支架,且螺孔支架的竖截面形状为U形,且螺孔支架上部水平面的中部竖直螺纹贯穿安装有支撑螺杆,支板的顶面正上方竖直设置有警示结构,且警示结构的底面通过轴承与支撑螺杆的顶端转动连接。本实用新型能够在使用中增加牢固性和稳定性,避免发生倾倒,同时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警示的高度,提高使用的灵活性。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道路施工用警示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268212.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7-02
授权号 :
CN213142828U
授权日 :
2021-05-07
发明人 :
于新茹
申请人 :
于新茹
申请人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2021268212.5
主分类号 :
E01F9/608
IPC分类号 :
E01F9/608  E01F9/646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08
用于指示,警告或控制交通,例如,指示灯柱或里程标
法律状态
2021-12-10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E01F 9/608
登记生效日 : 20211129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于新茹
变更后权利人 : 黑龙江省嘉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15000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荣耀上城C栋1单元15层1号
2021-05-0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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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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