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器支柱和显示器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器配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显示器支柱和显示器。显示器支柱包括左立板、右立板、后板和顶盖板,左立板、右立板均与z轴平行;顶盖板与x轴平行,顶盖板与xy平面之间为锐角,左立板和右立板上与z轴平行的棱边上均有圆角,后板的左右两端分别与左立板和右立板连接,其中:左立板和右立板均粘接在顶盖板的下侧面上;后板包括竖立板和折弯部;折弯部在竖立板上端;竖立板左右两端分别与左立板和右立板连接,折弯部与顶盖板连接。本实用新型使用胶粘的方式,将左立板与顶盖板连接,右立板与顶盖板连接,再通过后板连接左立板、右立板和顶盖板,提高了整体结构强度,也保证了外观的整体美观性。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显示器支柱和显示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288837.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7-01
授权号 :
CN212691368U
授权日 :
2021-03-12
发明人 :
戚青松
申请人 :
泰州市创新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临港经济园友谊路189号
代理机构 :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张江陵
优先权 :
CN202021288837.8
主分类号 :
F16M11/22
IPC分类号 :
F16M11/2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2
带有近乎不变高度的,如具有长度不变的支柱或支脚
法律状态
2021-03-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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