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摄像头高度的电子设备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降低摄像头高度的电子设备,包括设备壳体、摄像头模组及透光部件。设备壳体内部限定出容置空间,且所述设备壳体设有连通于所述容置空间的透光孔,摄像头模组设于所述设备壳体的容置空间,所述摄像头模组的镜头朝向所述透光孔设置,所述透光部件设于所述设备壳体并遮盖所述透光孔,所述透光部件设有用于过滤光线的滤光膜。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降低摄像头高度的电子设备,通过在设于设备壳体的透光部件设置用于过滤光线的滤光膜,这样,无需在摄像头模组中额外再设置滤光片和用于支撑滤光片的支撑架,从而有效降低摄像头模组的整体高度,有利于满足电子设备的轻薄化设计要求。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降低摄像头高度的电子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296042.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7-02
授权号 :
CN212909698U
授权日 :
2021-04-06
发明人 :
薛兵
申请人 :
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玉龙大道188号
代理机构 :
广州德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万振雄
优先权 :
CN202021296042.1
主分类号 :
H04N5/225
IPC分类号 :
H04N5/225  
法律状态
2021-04-0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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