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式影视摄制用设备托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移动式影视摄制用设备托架,包括两组横杆,且两组横杆呈平行设置,两组所述横杆相对一侧之间安装有竖杆与连接板,且竖杆与连接板分别位于横杆的一侧两端,两组所述横杆的外侧靠两端均安装有方板,所述竖杆的一侧安装有方盒,所述连接板的顶端安装有两组连接块,且两组连接块呈平行设置,两组所述连接块的一侧均贯穿安装有转轴一,所述转轴一的一侧安装有移动杆,所述移动杆的顶端安装有矩形壳,所述矩形壳的顶端安装有转板,所述转板的顶端安装有放置板,所述放置板的顶端两侧安装有滑块,两组所述滑块之间安装有固定板;本实用新型能够方便调节摄制的角度与高度,增加实用性,可以避免摄制时托架滑动,增加使用安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移动式影视摄制用设备托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313038.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7-07
授权号 :
CN212900697U
授权日 :
2021-04-06
发明人 :
黄鲁光
申请人 :
黄鲁光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滨河西路36号2号楼201室
代理机构 :
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尹均利
优先权 :
CN202021313038.1
主分类号 :
F16M11/28
IPC分类号 :
F16M11/28 F16M11/42 F16M11/1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28
具有单独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1-04-0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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