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燃气管线舱室的管廊通风系统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非燃气管线舱室的管廊通风系统,包括地面口部、管廊通风机房和管廊主体;地面口部包括地面排风亭和地面送风亭;管廊机房包括通风机房、送风机房、排风机房和电动防火阀机房;地面排风亭处设有事故后通风机接入口;事故后通风机接入口设有移动式排风机;地面送风亭处设有事故后通风机接入口;事故后通风机接入口设有移动式送风机。发生火灾时,固定式排风机、固定式送风机和电动防火阀关闭,移动式排风机和移动式送风机分别在事故后通风机接入口和事故后通风机接入口待命,待管廊内缺氧止燃后,进行事故后通风,排除残余烟气及热量。本实用新型非燃气管线舱室的管廊通风系统技术可靠,可实现管廊内的通风及火灾后事故后通风。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非燃气管线舱室的管廊通风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573969.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8-03
授权号 :
CN212253033U
授权日 :
2020-12-29
发明人 :
王嘉程谢波余斌丁毅孙立肖玮陆城军周曦乔方人
申请人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170号
代理机构 :
上海知义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刘峰
优先权 :
CN202021573969.5
主分类号 :
F24F7/007
IPC分类号 :
F24F7/007  F24F11/34  F24F11/89  E02D29/045  E04H5/0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7/00
通风
F24F7/007
强制流动的
法律状态
2020-12-2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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