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自燃发火束管监测系统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煤矿自燃发火束管监测系统,包括底座、出气管道、检测机构和抽气机构,所述底座上端面的前侧固定有控制主板,且底座上端面后侧的左右两侧分别固定有气泵和制氮机,所述出气管道贯穿固定在制氮机的前侧,且出气管道的左端通过双头螺栓与输送管道相连接,所述检测机构包括瓦斯浓度检测器、报警器和固定环,且瓦斯浓度检测器通过连接管道与气泵的左侧相连接。该煤矿自燃发火束管检测系统,瓦斯浓度检测器可对气体中瓦斯的浓度进行检测,若瓦斯的浓度有所异常,报警器可在控制主板的作用下报警,同时制氮机加大制氮量,氮气为惰性气体,大量的氮气进入矿井内后可有效抑制瓦斯浓度的增长。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煤矿自燃发火束管监测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640948.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8-10
授权号 :
CN212958768U
授权日 :
2021-04-13
发明人 :
李臣华李群廖泽巨韩迪杨冬冬夏子平巩冬艳
申请人 :
徐州江煤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丰沛公路北经十路东侧
代理机构 :
杭州昱呈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雷仕荣
优先权 :
CN202021640948.0
主分类号 :
E21F17/18
IPC分类号 :
E21F17/18 E21F5/0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21
土层或岩石的钻进;采矿
E21F
矿井或隧道中或其自身的安全装置,运输、充填、救护、通风或排水
E21F17/00
在其他地方没有涉及到的用于矿井或隧道的方法或装置
E21F17/18
信号装置或警报装置的特殊应用
法律状态
2021-04-1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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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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