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用降尘设备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建筑施工用降尘设备,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方固设有相对设置的两个竖向支板;设于两个所述竖向支板之间的降尘设备主体,所述降尘设备主体包括依次设置的放电枪头、电场产生筒和风筒,所述降尘设备主体相对的两侧壁分别通过转轴一一对应地与两个所述竖向支板连接,所述降尘设备主体以两个所述转轴的中轴线为圆心转动时所述放电枪头的竖向角度实现调节;以及锁定所述降尘设备主体转动的锁定组件,所述锁定组件连接于所述降尘设备主体和所述底座之间或所述降尘设备主体和所述竖向支板之间。本实用新型可根据灰尘的高度对降尘设备主体的角度进行调节,提高对灰尘的处理效果,满足使用者需求。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建筑施工用降尘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645319.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8-10
授权号 :
CN212960758U
授权日 :
2021-04-13
发明人 :
秦伟高张皆科梁海波
申请人 :
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象新区歌海路9号广西体育中心配套中心工程综合体东塔楼A、B座12楼-1213号
代理机构 :
上海唯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季辰玲
优先权 :
CN202021645319.7
主分类号 :
F16M11/42
IPC分类号 :
F16M11/42 F16M11/04 F16M11/10 F16M11/18 B03C3/38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42
带有推进支架用的装置
法律状态
2021-04-1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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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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