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器支架及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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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器配件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显示器支架及显示器。显示器支架包括左竖板、右竖板、后板和斜顶板,左竖板的板面、右竖板板面均与yz平面平行,左竖板和右竖板的长度方向均与z轴平行;斜顶板与x轴平行,斜顶板与xy平面之间为锐角,左竖板和右竖板上与y轴平行的棱边上均有圆角或倒角,后板与左竖板和右竖板连接;左竖板上端的右侧有左凹槽,右竖板上端的左侧有右凹槽,斜顶板与左凹槽和右凹槽的槽底面贴合,斜顶板与左凹槽、右凹槽的下侧壁贴合;斜顶板有圆角或倒角。本实用新型将显示器支架的内侧的所有棱边均进行了倒角或倒圆角处理,既保证了美观性,又使得使用者不会受到尖锐棱边的伤害。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显示器支架及显示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693895.9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8-14
授权号 :
CN213018502U
授权日 :
2021-04-20
发明人 :
曲波
申请人 :
泰州市创新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临港经济园友谊路189号
代理机构 :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张栋栋
优先权 :
CN202021693895.9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4-2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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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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